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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解决房屋租赁市场 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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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3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分局
积极解决房屋租赁市场 消费纠纷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六里桥工商所接到多起房屋租赁消费纠纷,被投诉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1.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不退订金;2.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违反规定擅自对出租房屋进行分隔改装后出租;4.以代收代付租金为方式诱骗揽客,强迫客户交易,恶意侵占资金;5.借口收房要求客户搬离不退租金;6.签订租房合同时以日后便于退租为由不给客户合同文本。

针对目前投诉频发的房屋租赁市场乱象,丰台工商分局六里桥工商所积极应对,采取电话督促、约谈被诉方企业负责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现场核查不在注册地经营且联系不到负责人的公司移入异常经营名录等多种措施,及时帮助消费者退还扣留押金及违约金,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在处理纠纷时,发现房地产经纪公司存在的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最后,为避免消费者在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纠纷,丰台工商分局提供以下几个租房消费提示:1.有租房需求时务必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通过正规中介租房,虽然承受了比较高的租房成本,但权益会得到保障,风险也会降低;2.在租房时要具备证据意识,一定要求中介机构把所做承诺落实在合同中并现场留存(如当时无法留存采取拍照留存);3.在支付租金、中介费、押金等费用时,要留存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并要求中介出具收据和发票,注明所收费用的明细、收款目的等。

(刘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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