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月1日发布,2017年全国从学前教育到普通高校阶段累计资助1882.14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学生资助资金连续11年高速增长;受助学生接近9600万人次,增幅5.09%。2018年,中心将努力实现资助对象、标准和资金发放精准化。
2017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同时明确民办高校学生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9590.411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882.14亿元,比上年增加193.38亿元。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32%,体现了学生资助的政府主导作用。
各级财政安排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175.94亿元,全国约1.42亿学生受益;地方各级财政安排地方免费教科书资金27.20亿元,8304.20万学生受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79.11亿元,1604.61万学生受益。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2018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校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通过学籍系统、资助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实现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全部识别。
根据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中心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力度。
同时,改革完善助学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努力实现资金发放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