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2月27日举行《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吹风会上表示,快递暂行条例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今年2月经国务院通过,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圆满完成(2月28日《北京晨报》)。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当前,快递业迅猛发展中伴随的野蛮无序生长问题日益凸现,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共同利益,用严密的法治来规范快递业发展,显然势在必行。首部快递暂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绿色发展至上立法理念,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对掣肘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末端网点办照成本较高、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服务相关规则不够明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乏力等问题的解决作了一系列具体细致的制度安排,补齐了快递业发展的诸多“短板”,等于为快递业的发展铺就了一条规范化的法治轨道,必将对快递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律“钢牙利齿”威慑作用充分发挥的基本前提。尽管首部快递暂行条例完善了快递业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对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要让法律的一纸规定“照”进现实,还须在严格执行上久久为功。□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