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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中小学生欺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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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中小学生欺凌现象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昨天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四项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的措施,其中要求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治理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要求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治理方案》明确了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的措施。一是学校加强教育,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二是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三是强化学校管理,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根据实际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四是定期开展排查,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治理方案》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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