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2月25日联合出台《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在对口支援机制下每年从北京、天津等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西藏和新疆支教。2018年首批将向西藏、新疆、兵团援派教师4000人,其中北京的选派名额为185人(西藏15人,新疆155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人)。
据了解,支教老师的来源原则上以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援藏援疆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根据方案规定,原则上从内地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援藏援疆教师,以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选派数量较多或选派有困难的省市,可以选派新任教师、退休教师、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派教师,或出资支持受援地招聘教师。各单位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援藏援疆教师。
援藏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援疆教师年龄不限。支教教师进藏进疆前,由派出省份统一组织针对性体检。每批教师在藏在疆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支教学校范围为县城或中心乡镇建有周转宿舍的学校。受援地区、单位要在支教学校为支教教师配备必要的交通、生活设施,一般不安排援藏教师到海拔4000米以上的学校支教。
选派教师在藏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西藏、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考核评定等方面按照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