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8至12小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也要上班,公司却不给加班费,维权时仲裁只支持了每人1000多元。”章淮成说,他们走投无路时找到了工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为这34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该中心副主任褚军花、鲁晶晶成为职工的代理人。
由于双方矛盾激烈,法院希望工会进行调解。但职工证据不足,褚军花积极联系单位,利用调解技巧化解双方纠纷。
截至发稿时,章淮成等8人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了20万元补偿。
27位职工追索加班费失败
申请工会法援
“我每天上12小时的班,一个月工作300多小时,公司从来不给加班费,您说这合理吗?”“我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没有休息日。双休日上班每天只多给50元。”“我更亏,20多年工龄只有10天年休假,还不让歇,也不给未休年假工资。”“单位侵权的地方多着呢,仲裁不支持我们,工会得给我们做主啊!”……
11月14日早晨9点多,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台前来了20多位职工,你一句我一句地向工作人员诉苦。
负责前台的鲁晶晶劝他们:“大家别着急,一个一个说,咱们工会就是为职工服务的。”
法服中心副主任褚军花也赶过来,听他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27人都是北京市金腾园公司的职工。他们说,自入职后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双休日也被要求加班,公司却从不给付加班费。
章淮成说:“我们的基本工资只有400元,其他按小时计酬。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天不歇也只能拿到2080元工资。”
一旁的老郑直叹气:“唉!每天工作8小时算少的,一般都得干12小时,我最多时一个月上过372小时的班。如果不加班就得走人!”
在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被拒绝后,很多职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今年1月,这27名职工也申请了劳动仲裁,其要求就是金腾园公司向其支付延时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
随后,他们在路边找了个律师作代理,每人交了1500元费用。没想到在仲裁庭审时,这位律师根本不替职工说话。最后,仲裁委裁决公司仅向每人支付1000多元未休年假工资,其他请求均被驳回。
职工符合援助条件
工会免费帮其维权
大家对裁决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次,他们不敢再请社会律师了。听说工会有法律援助,他们便来到法服中心申请法援。
这些职工有的是农民工,有的是京卡会员,均符合受援条件,法服中心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听完职工的介绍,又看了裁决书和证据材料,褚军花心里有些沉重:他们当中只有少数几个人可以证明自己加班的记录,但都是其手工写的,既没有单位公章也没有相关人员签字;而大多数职工只是口头叙述自己加班了,拿不出任何证据。
对此,章淮成说:“我们有考勤,每天上了几小时班都有记录,但月底时全被公司收走了。”
褚军花说:“这样来看,仲裁委的裁决没有错。没有证据加以佐证,法院也不会支持你们的主张。”
大家一听,心凉了半截。褚军花安慰他们:“别急,我想想办法。”
凭现有证据,职工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可是,褚军花决定亲自代理他们这个案件。
送走职工,褚军花马上联系法院。法官介绍说,之前已受理一起该公司职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且开过庭,双方矛盾非常激烈,希望在章淮成等27人的劳动争议中,工会能发挥作用给予调解。
职工同意调解
34人索赔337万
11月20日上午,褚军花把职工约到法服中心。她走进会谈室时,屋内坐着、站着的有30多人。章淮成赶忙解释:“听说我们请了工会律师维权,正在法院打官司的同事也来了,他们也想申请工会法援。”
褚军花说:“可以。不过,大家手里都没有加班的证据,判决肯定对咱们不利。在这种情况下,调解是解决争议的最好方式。”
章淮成说:“谁愿意打官司啊!这不是没辄了吗!我同意调解!”其他人也表示同意。
“那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把诉求写写,有个最终你想得到的钱数。”说着,褚军花把诉求表发给大家。虽然她详细介绍了怎么写、怎样计算,可一些职工仍不会写。法服中心工作人员胡芳、鲁晶晶、杨玉竹赶紧过来帮忙。
“你在公司干了15年,为何经济补偿乘12?”看完一位职工写的诉求,褚军花问。对方答道:“最多只给12年啊。”
褚军花告诉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2016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你超过三倍了吗?”对方说:“一倍也没达到啊。”
褚军花把表递给对方:“那你可以乘15。”对方笑了:“褚律师,您帮我挣了3个月工资啊!”
中午12点多了,有些职工还未写完。下午,他们接着写。经汇总,当天有34位职工提出诉求共337万元。
在这些职工中,有已经离职的,也有目前还在职的;有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有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劳动合同未到期但已签订待岗协议的,还有在维权过程中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有人是有合同无社保,也有无合同无社保的,还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社保费却由其他公司缴纳的……
职工的情况复杂,又索赔这么多,单位能同意调解吗?褚军花联系公司,经过一番沟通,对方同意过来谈谈。
严肃+幽默
法援律师施展调解技巧
11月28日下午,金腾园公司的苏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林主任来到法服中心,见褚军花桌前摆满了卷宗,他们也拿出一摞材料。
褚军花把每个职工的诉求捋了一遍,然后看着对方。
苏经理说:“我先表个态,单位同意调解我们才来,但不意味着职工就可以狮子大开口。337万元,这也不靠谱啊!”
褚军花笑了:“买菜还得还个价呢,要不怎么请你们过来谈呢,单位可以出个调解方案。”
苏经理与林主任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林主任在每个职工诉求后面写了个数额。褚军花接过来仔细一看问:“你们把经济补偿都砍了一半,有的还全给删掉了?”
林主任说:“很多职工目前还在职,他们要是不想干了属于主动辞职,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褚军花收起笑容,严肃地说:“《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46条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林主任拿着裁决书说:“仲裁没支持加班费,所以单位不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您说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裁决书里也没说呀!”
褚军花问他:“裁决公司向职工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了吧?”见对方不说话,她微笑着说:“未休年假工资算劳动报酬吧?您是做人力资源的,咱可不能说外行话!”
苏经理打圆场:“既然是调解,那我们就可以使劲儿砍。”
褚军花说:“《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要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条文在这儿摆着,咱单位可是一家名气挺大的公司,您砍价也得有个法律依据啊。”
“褚律师,不是单位不愿给,是我们实在不能给啊!”林主任拿出几份材料:“这几个人我们一分都不能多给,他们在职时工作态度不好,因收受客户礼金被辞退。另外,这几个人是二次入职,这次没干多长时间。”
3位法援人员一愣:职工讲述时有所隐瞒。这是大忌,会打乱制定好的诉讼策略,很可能会功亏一篑。
褚军花急中生智,指着职工周绣淓的卷宗说:“她已经退休了,其诉求只有3500元,你们还给减了500元。”
林主任拿出周绣淓的裁决书:“仲裁委裁决单位支付1500元,我们多给了一倍呢。”
褚军花对苏经理说:“这大姐50多了,一趟又一趟地维权,你们不得给点路费啊?”
苏经理笑了:“职工告单位,单位还得出路费?”“当然啦。咱公司不能太抠了,怎么也得给500元才够打车的。”
看褚军花满脸笑容,苏经理也笑了:“成,听您的,就按3500元给她!”
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在单位调解方案的基础上,褚军花又把职工们的诉求数额提高了一大块。
8职工达成调解
共获补偿20万元
11月30日一早,职工们来到法服中心。听完单位给的数额后,有个职工急了:“褚律师,我的诉求是28万,单位只给我2万多元,您这是替公司做工作吧?”
褚军花向他解释:“你的28万元诉求里包含25万元加班费、6000元未缴社保赔偿。你没有证据,加班费不会支持,现在法律规定社保只能补缴不能现金赔偿。减去这些,单位给的钱数跟你要的差不多。”
“差太多了,我要的是28万元。我明白了,你们跟路边的律师一样,我不用你们代理了。”说罢,他与另一位职工撤销了委托代理。
章淮成说:“褚律师,您甭生气,我们需要您继续代理。”老郑也说:“有个同事拿到二审判决书了,判单位支付1000多元,调解还能多拿点。”
褚军花告诉大家:“如果你们手里有证据能证明加班,我就不主张调解,现在不是你们没有证据吗!”“我们理解,您也是想让我们多拿点钱。”
针对每个职工的意见,褚军花又跟单位通过电话进行了几轮沟通。当天下班时,终于有8个人与公司达成协议,其中包括周绣淓等3人,单位答应完全按照职工的诉求数额予以支付。
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章淮成、周绣淓等8位职工与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书,并拿到了20万元补偿款。目前,褚军花正在为该劳动争议中的其他职工与公司进行调解,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文劳动争议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香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