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经济发展拓宽劳动者就业空间
极限运动不能遗忘法律和安全
互联网奇葩保险服务 须套上法治缰绳
孩子安全不能 仅指望电话手表
“铝”禁不止
关爱独居空巢老人需要公益助力
要用法律终结 “扶人遭讹”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极限运动不能遗忘法律和安全

 

“极限-咏宁”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停止更新有一个月了。12月8日,当事人女友向媒体证实,自称为“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吴永宁已于11月8日在一次高空挑战中坠楼身亡。震惊、惋惜……吴永宁的意外死亡在网上引发讨论,其行为是否属于极限运动?事故责任谁来担?极限运动的“界限”在哪里?(12月10日新华网)

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去世,不仅是个人悲剧,也是极限运动的悲剧。这也警示后来者,极限运动不能遗忘法律和安全。试想,如果他在“最后一爬”时,能够将自己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位,也不至于发生悲剧。极限运动,追求刺激,不应去玩命;刺激指数,更不是以不安全指数换来的。尤其是,一些极限运动者开通了直播,而一些不顾法纪和安全的视频直播,不仅会给直播看客带来揪心感,更会带来强大的负面效应。

因此,参与极限运动,首先,不能遗忘法律。一方面对参与者而言,应遵循法律,比如,“爬楼党” 不能私闯、擅闯的“禁地”,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另一方面,诚如专家建议,要尽快建立健全与户外攀爬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比较危险的爬高楼行为要明确禁止,包括明确坚决禁止做这些户外活动的地方。其次,应牢记安全准则。 咏宁发生意外后,QQ群里的许多爬楼爱好者都对高空挑战中一些危险的操作进行了反思,“我们是爬楼,不是玩杂技,更不玩命”。在群公告上也留着:“请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爬楼和摄影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等警示字样。必要的反思很重要,但是与之更重要的是,参与者能够真正敬畏生命,在安全的前提下参与运动。

极限运动,即便更强调参与、娱乐和勇敢精神,追求在跨越心理障碍时所获得的愉悦感和成就感,但是,也唯有在法律框架内以及安全的护佑下,才能真正体验到参与运动带来的快乐,更会给他人带来美感。□杨李喆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