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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人群须做好个人防护
咳嗽不能忽视 有“苗头”要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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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进入流感高发季
高危人群须做好个人防护

 

5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流感样病例报告数较前期有所上升,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预计未来全市流感病毒活动强度将会继续上升,由流感病毒导致的集中发热疫情将进一步增多。同时,市疾控中心提示,高危人群以及与患者共同居住者要做好防护。

截至11月底全市报告流感导致集中发热19起

市疾控中心发布数据显示,11月27日-12月3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流感样病例百分比1.65%,略高于前一周的1.46%以及去年同期水平的1.35%。

市流感病原学监测显示,11月20日-26日,全市共采集、检测呼吸道标本426件,流感病毒核酸阳性70件,阳性率为16.43%,与前一周的13.05%相比略有上升,阳性标本中以甲型H3N2亚型为主,同时还有甲型H1N1流感、乙型流感毒株。

同时,今年9月1日-11月30日,全市共报告流感导致的集中发热疫情19起,主要是由乙型流感病毒、甲型H3N2亚型流感病毒及甲型H1N1流感病毒引起。全市流感病毒活动度较前期有所上升,出现甲型H3N2亚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甲型H1N1流感病毒共同循环,且以甲型H3N2亚型流感病毒和乙型流感病毒为主。

据市历年流感监测数据显示,市流感流行高峰期一般为12月至次年的1月份。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预计未来我市流感病毒活动强度将会继续上升,由流感病毒导致的集中发热疫情将进一步增多。并且,不排除流感高危人群中出现由流感所导致的重症、危重和死亡病例的可能。

流感高危人群是哪四类?

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患流感后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风险较高的人群,包括以下四类。

孕妇;

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高危基础性疾病包括:呼吸系统疾病(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其它肺部疾病)、心脏病(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病、慢性充血性心衰、先天性心脏病)、神经发育障碍(脑瘫、肌肉营养不良、认知障碍)、代谢性疾病(糖尿病)、免疫功能障碍、采用透析治疗的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肝病(特别是肝硬化)、病态肥胖、血液系统疾病(镰状细胞性贫血、地中海贫血)及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的青少年(有发生Reye’s综合征的风险)。

流感病情出现7种变化应及时就医

充分休息,多饮水,饮食应当清淡易于消化和富有营养。不建议带病上班、上学。

遵照医嘱按时服药。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老年和儿童患者。患者病情出现以下变化时,应及时就医:

A.持续高热;B.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加;C.呼吸困难或胸痛;D.口唇紫绀;E.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F.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惊厥等;G.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建议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复工复课

患者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

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遮掩口鼻。

患者使用卫生间后应立即通风,并进行清洁和消毒。

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在家庭共同区域活动时需戴外科口罩。患者如需离家(如到医院就诊)需戴外科口罩。

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可复工、复课。

高危人群及密切接触者做好个人防护

家庭成员,尤其是流感高危人群应尽可能避免与流感患者密切接触。所有家庭成员与患者密切接触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并做好个人防护。

直接接触患者后,或处理患者使用过的物品、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尽可能相对固定的1名非流感高危人群的家庭成员照顾、接触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的流感患者;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口罩。

应密切观察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家庭成员出现继发的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根据情况及时就医。

□本报记者 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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