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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宅商用隐患多 也该管一管

 

北京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是那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和违法建设。几天下来,发现问题不少。那么,这个范围之外是否也有隐患呢?工人日报记者日前关于北京部分民宅改作商用的调查报道,揭开了某些角落的“秘密”。

其实,即便没有报道,北京的许多居民也知道,自己所在的社区,甚至自家所住楼内、邻居,有些房子已被改作商用,美容美发、汗蒸瑜伽、培训辅导、货物存储……这些“买卖”如果只是为了“节省”临街商铺昂贵的租金和商用水电、燃气等费用,或者由于证照不全,躲避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管,或许还不至于威胁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是,证照不全就涉嫌非法经营,就可能藏污纳垢;作仓储、搞经营,特别是涉及水电、燃气、化学用品,更难免存在各种不可预测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在居民密集的处所必然造成灾难性后果,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退一万步说,即使没有安全隐患,民宅商用占用社区公共资源、设施,打乱民居生活秩序,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仅此一点,就该在清查、整顿之列。

法治社会,应该依法办事。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那些将民宅改作商用的业主,虽然拥有房屋产权,也不能无视法律规定,不尊重邻居权益。事实上,如果严格依照《物权法》办事,“住改商”的做法在邻居那里十有八九是通不过的。

民宅商用问题多多,不能成为排查隐患的“死角”。

□一刀(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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