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年本市已经有4批共计58家单位完成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据了解,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此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实施单位审核中提出的中高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相关部门会根据实施单位全部清洁生产项目综合投入、计划进度、推进情况及预期成效,确定补助项目及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