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审判案例:商家虚假降价促销,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被判按购买商品价格支付三倍赔偿。(11月20日《北京晚报》)
首先了解一下这起案件,商家将商品标注的价格一列均使用横线划掉,促销价则以加深加粗的字体标注,并标有“倾情感恩”等字样。之后,消费者向该公司客服询问价格变动情况时,被告知,并未开展促销活动,其中标注价格为商品的集团指导价。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家行为易使消费者对价格的认知产生误解,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属价格欺诈。
实际上,类似的虚假促销在消费者身边见怪不怪。而此次商家被判按购买商品价格支付三倍赔偿,可谓罪有应得。这对于曾饱受价格欺诈的消费者而言,无疑是出了一口“恶气”;同时,对于一些虚假促销的商家而言,未尝不是一次警醒。
让价格欺诈行为少些再少些,消费者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至关重要。都当“沉默者”只会纵容“恶人”的不断出现。更何况,法律赋予了消费者维权武器,就应好好利用。比如,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备不时之需;在购物之前通过截图、拍照等方式,保留好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用等等。
总之,繁荣的网络经营环境,有赖于法律的不断完备,也需要消费者恪守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准则,更需要法律亮剑对不法经营行为“斩妖除魔”。不过,这其中最为核心的是,诸位商家依法诚信经营。要知道,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等“套路”再多,也逃不过消费者的眼光,商家如此做,只能是自毁“钱”程。□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