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押金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旅行社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违者将在行业内通报,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系统,涉嫌经济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此外,《通知》下发后,对于旅行社仍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出境游押金的,以及不按规定退还游客出境游押金的,游客可以向市旅游委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10-85157316、010-85157157。
《通知》要求自下发之日起,北京市全市范围内禁止旅行社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之前收取出境游押金的,应当自出境游行程结束后,已约定退还期限的,应按原约定及时退还;未约定退还期限的,应立即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