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本市11月1日起调整清洁采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全市居民“煤改电”分户自采暖峰谷电价谷段时间延长3个小时,分户电采暖用户户均减少电费支出约135元至174元。
据了解,本市对冬季供暖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包括:延长全市居民“煤改电”分户自采暖峰谷电价谷段时间3小时,即由原来的21点至次日6点调整为20点至次日8点;延长全市集中电供暖企业的供暖用电谷段时间1小时;降低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供暖用电输配电价,即22点至次日7点输配电价减半收取;农村村集体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暖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增加农村“煤改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一档气量增加1000立方米。
据了解,执行新政策后,分户电采暖用户户均减少电费支出150元左右;农村集体改造的“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暖用电、用气价格分别下降38%和9%;农村“煤改气”分户自采用户一档覆盖率达到93%;集中电供暖企业年度合计减少电费支出约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