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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仅三天 “老赖”主动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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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0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曝光仅三天 “老赖”主动要求还款

 

本报讯(记者 李婧) “钱我马上就还!”10月13日一早,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席引路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来电话的胡某欠170万元未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近一年。法官一直找不到本人。没想到,网络曝光仅三天,他主动致电法院要还钱。

2014年5月28日,密云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案,调解书确认被告胡某偿还原告马某某购房款108万元及房屋增值、中介费、违约金共计180万元。调解生效后,胡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此案件后,曾多次联系、查找被执行人胡某,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胡某在还款10万元后,便拒绝履行剩余的170万元。执行法官查到,胡某银行账户下无存款,其名下虽有一辆奥迪轿车,还有工程车辆,但法官一直找不到这些车辆在哪里,所以也不可能对这些车进行评估拍卖。

法院于2016年11月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失信措施。今年10月11日,北京高院今日头条官方头条号“京法网事”上对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弹窗曝光。曝光后不到三天,胡某便自称因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生意受到了信誉影响,主动要求履行义务。第六天,便主动到法院还款30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约定剩余款项在两个月内还清。

据北京高院介绍,这是自今年8月北京高院通过“京法网事”头条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消息以来,第4名主动联系法院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也是全国范围内通过头条号曝光后成功执行的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自8月19日至10月19日,“京法网事”头条号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消息140余例,失信消息发布范围覆盖北京、河北、重庆、宁夏、福建、黑龙江等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目前,已成功迫使5名“老赖”主动联系法院,其中4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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