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16年8月,王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同学丁某借款两万元,并当场写下欠条。如今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丁某要求王某还钱时却被拒绝,理由是欠条上的落款不是王某的名字,无奈之下的丁某到百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
咨询中,丁某表示当时王某在欠条上写的是绰号,他认为大家都是同学,彼此熟悉,也就没当回事,谁知现在却是这个落款惹了麻烦。而王某则表示自己并没有向丁某借钱,这个欠条是伪造的,那么,署名绰号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
即使落款是绰号,借款事实也不是不能确认的。在借款过程中,双方会根据实际情况写下借据,借据的写法是有正规要求的,在借据落款写绰号这样的事并不多见,这对债权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不是没有途径:一方面,丁某可以通过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借据及落款是借款人亲笔书写的;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其他佐证证明落款处的绰号确实是借款人常用的,如村(居)委会证明、朋友邻居的证言等。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的王某终于坦承了向丁某借款的事实,并承诺会尽快还款,双方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达成合意。
工作站提示:
在借款过程中,为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除借款人应当诚实守信及时归还借款外,出借人还应当有基本的法律防范意识。出具规范借据是最基本的要求,针对大额借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如果对本名以外的其他称呼没有把握,最好以借款人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并附带身份证号以作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