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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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工小家”建设率应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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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意见》出台
高校“职工小家”建设率应达到100%

 

本报讯(记者 任洁)北京市教育系统工会工作会暨市教育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26日闭幕,本次会议下发了《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提出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给予更多资源和支持,围绕教职工“生物钟”开展工作,服务吸引更多教职工参与活动。“职工小家”建设率应达到100%。

意见提出,要提高劳模先进和基层一线教职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和常委中的比例,其中学校工会至少要有1名劳模先进或一线教职工担任兼职副主席。高校要建立教职工发展委员会,增强教职工职业发展竞争力。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发展培养支持力度,建立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示范教研工作室,保障工作室助推资金,实现以赛促教。

建立由学校行政、工会、教职工等代表组成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警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劳动人事关系的重大问题,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建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和高校工会参与的北京高校工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高校党委要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章程,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会工作汇报。把党建带工建作为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工会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业发展等考核标准中。探索建立由纪检、人事、财务和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学校教职工事务委员会,就教职工福利、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进行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问题。

普教系统和民办学校相关工会工作意见也将在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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