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施“好人法”,还需“好技术”支撑。有关部门应在“好人法”基础上,研究完善相关法律,让救人者在司法纠纷中承担“零风险”,让讹诈者付出违法成本;同时,有关部门应针对公众制订更加通俗的科普读本,大力宣传正确的预防与救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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