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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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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发布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孙艳)我国首个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的基础性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上午,北京市地震局就国家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进行解读。记者获悉,该标准首次规范了应急避难场所启用、结束的条件,并提出民众进入避难场所需要登记,发放居民安置卡,为今后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奠定基础。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应急启用、安置运行、安置运行结束等七个方面,另包括12个附录。标准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的一些工作制度;每一个应急避难场所需要编制疏散安置预案以及内容;应急避难场所启用、结束的条件和事项。强调了启用应急避难场所,需要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安全性检查;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需要设立应急避难场所疏散安置指挥部;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后,民众进入避难场所需要登记(发卡);特别编制了一套登记表格,对今后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奠定了基础,为今后灾民安置的科学智慧管理打下基础。

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长谷永新介绍,《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是我国首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在场所运行管理方面的空白,对于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的发挥其使用功能,指导民众的疏散安置行动,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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