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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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吗?
奇葩规定不合法 单位支付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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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吗?

 

案情简介:

小文的叔叔意外去世,叔叔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而且小文的爷爷奶奶和父亲也于早些年去世,小文还有两个姑姑。叔叔去世之后,留下了一套房子和几张银行卡,但是叔叔没有立下遗嘱,对于这些遗产怎么分配家里人产生了争执。

两个姑姑认为,死者是自己的亲弟弟,在弟弟没有妻儿、父母已故的情况下,只有他们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是侄子的父亲已经去世,就不能再享有遗产份额了。小文却认为,自己的父亲原本是有继承权利的,虽然父亲去世了,但是他可以代替他父亲取得继承资格。双方争执不下,来到流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很明显,在小文的叔叔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去世的情况下,两个姑姑是法定继承人,而侄子小文不属于叔叔的法定继承人范围。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说明,代位继承只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而侄子小文不是叔叔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小文的父亲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所以小文也不能因转继承而获得继承资格。

经过耐心地向小文讲明法律规定,小明终于明白自己没有继承权利,便不再主张继承。但两个姑姑也当即表示会将遗产的四分之一分给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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