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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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路内燃放花炮拟由“限”改“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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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修正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五环路内燃放花炮拟由“限”改“禁”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今后,五环路以内区域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昨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尽管本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数量逐年减少,但因燃放引发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烟花爆竹燃放加剧了空气污染,对春节期间和全年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较大。数据显示近五年,本市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天至4天之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扩大禁放区域这一重点问题。其中,将五环路以内区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要求区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规定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另外,还特别增加了“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后,禁放区的范围内,不光将不允许燃放,也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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