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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投放监管须有大数据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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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共享单车投放监管须有大数据思维

 

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宣布暂停在北京市新增投放共享单车。至此,包括上海、深圳、广州、北京4个一线城市在内,全国共有12个城市先后宣布暂停共享单车的新增投放。共享单车过度投放导致的诸多“后遗症”,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焦点。(9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与传统单车投放数量的监管模式相比,共享单车由于依托了互联网技术,深刻改变了传统监管模式,对其投放市场数量的合适度提出了更高监管要求,昔日被动应付的监管模式显然行不通。

众所周知,基于互联网技术而生的大数据拥有海量的信息,只要这些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实现共享,共享单车投放于市场的数量都可以被锁定,监管部门完全可以按图索骥地对投放于市场的共享单车,在数量方面予以精准监管。这种借助大数据的精准监管,除了可以让共享单车在市场上的数量始终保持在符合客观需求的动态平衡状态外,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共享单车过度投放所带来的诸多城市治理难题,实现一举多赢的善治效果。因此,在这种意义上,坚持大数据思维,无疑是事半功倍精准监管共享单车无序投放的上策,理当推而广之。

面对共享单车无序投放的野蛮状态,政府监管部门和共享单车商家,都应运用大数据思维,积极探索适应共享单车投放的监管手段,进而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织密共享单车投放的监管天网。如此,各方的“分治”定能走向“共治”,实现共享单车有序投放的最大公约数,必然不再是奢望。□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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