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昌平区百善镇的小丽网购了一款豆浆机,网页详情显示此款商品具有定时、定温双重预约功能。然而小丽收货后发现该豆浆机只有定时却并没有定温功能,要求店家退货。店家辩称已明确告知顾客是新、老款随机发货,老款是没有定温功能的,小丽购买时没有询问就下单,属自身原因,不能退货。双方产生争议,小丽到百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该网页,发现店家虽以相对小的字号提示了新老款随机发放,但未告知老款没有定温功能。工作人员保存了该网页,并电话联系了对方。
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向对方表示:由于网购的特殊性,消费者需通过销售者提供的网页了解商品详情,该店所提供的网页内容足以让小丽有理由相信该豆浆机具有定时、定温功能。小丽收到的货物确与宣传不符,对方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综上,商家应对新老款予以区分,不能刻意钻空子,含糊不清。同时商家应依法退换货并赔偿小丽的损失,如果商家拒不履行,小丽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或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届时商家面临的可能是三倍赔偿。
听了工作人员的一席话,商家改变了态度,向小丽提出再发新款并为两款豆浆机都延保一年的赔偿,小丽表示同意,决定不再追究对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