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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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执法不能仅靠投诉
让更多户外劳动者有个歇脚的地方
构建“防赖网” 亟待完善制度
让“礼让入驾考” 真正入脑入心
免费WiFi成摆设
职工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值得推广
对“山寨路牌” 执法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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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建“防赖网” 亟待完善制度

 

限制坐飞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各种限制;小区家门口曝光,微信朋友圈曝光……各种曝光;司法拘留,判刑坐牢……各种惩处。今年以来,法院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有力推动了执行难的解决。(8月16日《法制日报》)

老赖是诚信之敌、市场之害和社会之毒。然而,事实上对老赖的追讨并非易事。因为老赖的“能耐”就在于他敢赖、会赖也能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主要原因就是以前制约手段较为单一,效果不好,打击震慑力度也不大,导致老赖们认定了反正是“不赖白不赖、赖了也白赖”,因此越来越猖獗。

对于各种不讲信用、“脸皮很厚”、狡兔三窟甚至大有“死猪不怕开水烫”架势的老赖来说,一般的追究或处罚并不能真正戳到其痛处;单靠被赖者个人或一个单位的一己之力从某一个方面对老赖施加压力,往往也很难奏效,甚至有时连法院执行部门对其也很头疼,由此才会生成人们常说的“执行难”问题。尽管一些地区在试行信息曝光、信用惩戒和多方制约等方面分别进行了一些创新探索和卓有成效的实践,但是尚未能从全国层面和全行业领域形成完善制度和规范做法,这就影响了这一思路的深入推行和常态实施。毕竟,对老赖的震慑与处罚也要有明确法规和规范制度作支撑。

正因为如此,在近日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最高法提出了要持续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制度规范,逐步构建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实现长效治理。

相信随着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各项惩戒举措的进一步充实,以及社会信用建设的发展和人们信用观念的增强,一定能做到对老赖的有效防治,实现诚信走遍天下、失信进退无门。□徐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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