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口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做好“三种角色”,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的目标。
一是做好“引路人”。指派专人负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村居与律师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特别是律师有调整的村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为新律师顺利进驻铺好道路。组建司法所与律所、律师与村居之间共15个微信工作群,及时沟通、反馈,并通过推送法律知识及经典案例交流学习。
二是做好“召集人”。遇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司法所调动村居顾问律师的积极性,鼓励律师参与其中。例如司法行政开放日期间,庞嘉靖、孙福环、杨宝泉、李坡4名律师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主动报名参与,冒酷暑顶烈日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司法所引导律师发挥专业所长,为镇域重大工程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做好“监督人”。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按规定做好季度初评及总结工作,并将统计结果及时反馈律师核对,督促律师按年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加强对村居的走访、座谈,及时了解百姓法律需求及对律师服务的满意度,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切实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惠民、利民、便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