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7月消费者投诉分析公示,消费者投诉搬家公司价格“陷阱”成为7月消费热点。
消费者陈女士向12315中心反映,前不久准备搬家,上网搜索了几家公司,比较了服务、价格等因素后从中挑选了一家接受搬家服务。结果搬家后该公司竟然漫天要价,比事前约定的服务价格高出三千元。陈女士说当时选择搬家公司时,这家公司在某搜索引擎网站搜索结果排名首位,没想到遭遇如此结果。而由于当时陈女士未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无法提供消费凭证,致使12315中心无法受理投诉。
为了避免消费者遇到搬家“陷阱”,工商部门为消费者支招,一是挑选搬家公司时不要贪图价格便宜,选择低于市场价的公司。建议先通过市企业信用网核实企业注册信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守信情况进行确认;二是切记要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特别是要对合同中收费标准、违约责任进行细化,而不要简单口头约定。三是搬家时做好监督工作。搬运前双方对物品进行检查,确认物品状况。搬运过程中建议消费者全程陪同,以免因物品丢失、损坏而无法分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