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北京市旅游条例》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七章八十四条,包括总则、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经营、旅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发挥旅游业在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二是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三是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
《条例》的主要特点是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规划促进方面的规定更加符合北京实际,突出首都特点;旅游公共服务专章规范,分类建设;针对“一日游”经营环节进行全链条制度设计;对网络旅游经营管理进行分类规范;规范和引导民宿经营和发展;确立了旅游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