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家住回龙观某社区的赵奶奶来到回龙观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赵奶奶的老伴去年因病去世,老伴去世后不久,自己的女儿也因感情问题离了婚。如今这事都过去好几个月了,原“姑爷”刘某又跑上门来,要求分割老伴名下的房产。赵奶奶怎么也想不通:当初女儿和他离婚时已经把他们双方名下的财产都处理完了,怎么如今又跑上门来要分自己老伴名下房产了。
法律分析: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告诉赵奶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以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赵奶奶老伴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分割财产,虽然刘某与赵奶奶女儿的夫妻关系解除了,但是赵奶奶的女儿所继承的房产是她女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她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所以即使赵奶奶的女儿跟女婿离了婚,她女婿仍然可以分得赵奶奶老伴遗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