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从7月28日至8月26日在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开征集意见。修正案草案将现行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规定,调整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
据介绍,2005年9月,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呈现出逐年递减趋势。2017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销量降至《规定》执行12年来最低,同比下降30.5%,较12年前下降73.8%;广大市民要求进一步严格限制甚至禁放的呼声日益强烈。为回应社会各界呼声,市政府将修订《规定》列入《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修正案完善了《规定》以下有关内容:一是在立法目的中增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表述,突出环保意愿。二是明确规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停止销售、配送、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强调紧急应对措施。三是将现行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规定,调整为“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四是将现行关于“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自行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规定,调整为“五环路以外地区,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