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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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路牌 岂容任性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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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路牌 岂容任性上道

 

在管庄路与朝阳路路口,两根铁杆上固定着多块蓝底白字的路牌。其颜色与字体,与街道、桥梁的正规路牌并无太多异样。牌子上明确写有公司、医院、培训机构等位置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此类具有广告性质的山寨路牌,相关部门已多年不再受理审批。然而,山寨路牌依然屡禁不止,并成为一些人的生财之道。(7月25日《北京晚报》)

明令禁止的山寨路牌,却堂而皇之地立在路口,还明码标价地招商。这样的“路牌”,已经成为“广告牌”。尤其在一些人流较多的路段,一些乱七八糟的路牌容易让司机分心分神,特别是对新手司机而言,这样的山寨路牌更会让人晕头转向,稍不留神,找不到路不说,更有可能诱发交通事故。

山寨指路牌的出现,皆因利益驱使。尽管外形、颜色均与交通指示牌无异,内容却是为商家服务,企图与市政设施融为一体,皆是为了抬高身份,为自己“洗白”。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只要是户外广告,就应该在工商部门登记认证。“路牌”成广告牌,只要没有注明工商部门的认证批号就属于非法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广告也不得设立。正规指路牌只有三类:蓝底白字为交通指示牌、导向牌;咖啡色为公益机构或旅游部门认定的公共休闲场所;绿底白字为高速路指示牌。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具有广告性质的山寨路牌不仅任性,而且违法。

“山寨”终究成不了“真品”,再逼真也难以摆脱山寨属性。“广告牌”变身“交通指示牌”不容任性,一方面对私设的山寨路牌,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坐视不理,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切断隐匿其中的利益链条;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正规指路牌应加强平时巡检,让山寨牌无立足之地、容身之所。同时,商家想发财,也别耍“小聪明”,遵规守纪最重要。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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