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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均须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等级性考试仅限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高中生离校2年内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可补发高中毕业证书;2年以上不再补发高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教委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思想品德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一十百千工程”、专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学业成就重点记录学生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与成果等;身心健康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以及自我调控能力、应对困难与挫折的表现等心理健康情况;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学生在艺术、人文等方面的兴趣和特长,以及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和成果,特别是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表现;社会实践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技术课程实习,游学,到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企业、社区等社会场所开展参与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持续时间及收获等。
教师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学校每学期对计划提交给高校的事实材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并通过“综评平台”在校内公示。相关高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学生、家长、教师等如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学校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举报人或申诉人,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