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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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可举报责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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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可举报责改
——直击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
 

劳动合同、工资台账、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表……7月5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

合同有漏洞现场进行提示

“这是我们的劳动合同,目前94名员工,都是直接签的劳动合同。”昨天上午九点,记者跟随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西城区月坛街道的一家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出具了本次检查的相关文件并介绍了情况。

合同的签订日期,加班费的基数、考勤的时间、工时制度的计算……在该企业提供的相关检查材料中,执法人员进行了逐一核查、询问。因为是中型的餐饮企业,近百名职工中没有派遣工和劳务工,执法检查的重点在于缴纳社保和加班费的执行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劳动合同书,发现使用的是本市人保部门公布的示范范本,但是部分企业与职工自行约定的内容填写得比较随意,存在一定的法律隐患,执法人员进行了提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用工相对规范,只是在劳动合同的填写上还比较随意,容易埋下隐患,建议企业以后加强这方面的法律意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防范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政部门自6月28日至8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的企业要进行处罚,对用工规范的企业中发现的问题也会及时提示,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能力。

企业不发高温津贴将责改

“高温津贴要在工资中体现,本次检查中发现企业不发会立即责改。”眼下正值高温天,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很多劳动者关注的话题。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也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按照现行的规定,本市高温津贴采用按月支付制度,每年6月至8月,只要在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或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都应该按月拿到高温津贴,其中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本次执法检查中,如果企业的工资台账上没有显示支付职工这笔费用,会立刻下发《责改通知书》。该负责人表示,对于高温津贴应发未发的或者低于发放标准,劳动者可向人力社保部门12333举报。另外一些企业因为不懂政策,用防暑降温用品冲抵高温津贴,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可及时到相关部门反映。

中介超范围经营将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等共九项内容。

对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处罚,计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甚至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执法增加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在于有一些民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规收费的情况,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比如目前各人力资源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存档服务是免费的,有的民营机构没有存档权限,还给劳动者许诺能办理转档等手续,不仅超范围经营,更违规收费,会对这些违法的机构进行重点查处。

据人力社保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

□本报记者 闵丹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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