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超)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今年平谷区51项区委定期考核督查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是记者昨天从平谷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组了解到的。
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组组长王春景告诉记者,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区委重点考核工作之一是经中共平谷区第五届委员会2017年度第四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年初,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区委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京平发[2017]4号)。
根据《通知》要求,平谷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是“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力争实现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100%,依法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整体稳定”。
《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平谷区总工会“要高度重视,做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方案,务求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需要提请决策的事项,要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工作推进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提请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协调,全面掌握任务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区委督查室”。“区委督查室定期向区委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明察暗访、跟踪调查、实地督查等措施加强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王春景说,区委、区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定期考核督查措施,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今年前5个月,工资协商如期要约、应约、签约、履约318份,覆盖各类企业3972家,占工资协商如期要约、应约、签约、履约覆盖各类企业总数4328家的91.77%。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如期工资协商要约、应约、签约、履约9家,占百人以上企业总数48家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