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北京启动了2017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缴费基数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一般而言,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6月1日起,每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都可以通过上网、自助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因此,读懂社保对账单、查看自己的缴费情况、确认单位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与职工的社保待遇息息相关。本报记者也走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请他们对其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了解读。
【数据】
仅1/4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
去年8月,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51社保”发布《2016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调研显示,2016年企业按最低下限基数缴纳社保情况尤为突出,这反映出企业社保合规已经逐步走过了“不缴社保”、“迟缴社保”的阶段,进入“缴了但基数不足”的阶段。调查显示,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单位仅占25%,这意味着大部分企业员工的社保被“降低标准缴纳”,影响今后的待遇享受。
据了解,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否合规,主要包括参保时间、参保险种和缴费基数的合规性。《白皮书》发布的2016年调查数据显示,无论是参保及时性还是险种覆盖面,中国企业社保合规的压力增大,停滞不前;在基数合规性上甚至出现下滑。调查显示,仍有17.66%的受访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办理,2.92%的单位视领导安排决定办理,还有0.29%的单位一直都没办理社保。这反映出企业参保时间合规性总体上遵守程度良好,但试用期未按规定及时参保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缴费基数合规性是社保合规的要点所在。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的基础是职工工资,根据目前全国各地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主要依据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或当月、上月工资为基础来核定。调查显示,2016年企业参保基数合规性出现大幅度下滑,从2015年的38.34%到2016年的25.11%,降低了13个百分点。调查显示,目前仍有74.89%的单位缴纳基数未合规;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单位仅占25%。专家指出,企业这样的行为不仅极大的影响了职工的社保待遇,也埋下了巨大的用工风险。
【现状】
社保政策复杂
职工意识提高、HR掌握有限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和以往不同,多数职工对社保政策都能了解,也意识到了社保缴费连续的重要性,但对于缴费基数的问题,不同的职工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一般的国企和事业单位都能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而不少私企员工则表示,基本和公司达成了“一致”,即按照低于实际收入的数额来缴社保,“其实我知道这样低缴是对待遇有影响的,但老板就是这么办,我也没办法。”
职工胡女士告诉记者,但对于解约后是否“找补”自己的社保补偿,她表示还没有考虑。今年即将毕业入职的小赵则对社保政策很关注,她表示,不仅在北京,很多城市的社保缴费都和以后买房等政策挂钩,所以她在求职时还特意对社保的政策进行了咨询,对于具体的社保缴费基数问题,她表示以后也要多多学习政策,保障自己的个人权益。
和职工关注社保政策不同的是,目前不少HR职位的员工对社保政策的掌握有限。国内社保专家、51社保创始人余清泉介绍,据2016年《白皮书》中的调查显示,以现行养老金计算办法为例,仅9.2%HR可以完全清楚解释,14.01%HR选择了“完全不懂”,43.80%HR只能表示“略知一二”。中国社保政策历经多年发展嬗变,本就纷繁复杂,难以全面掌握,很容易挂一漏万。中国正处于改革深水期和经济调整期叠加时代,劳动力流动频繁,劳动用工领域积累问题凸显,公众社保意识觉醒与反思并存,期待很高而忧虑很重,社保岗位面临的挑战远超以往。
另一方面,企业跨地区经营成为常态,各地政策实务差异性客观上给企业社保管理带来新的难题;而来自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也正逢其时,困惑与迷茫并存,企业社保管理面临多重困难。目前社会保险政策涉及到多个险种;中国特色的统账结合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时借鉴和揉合了多种经验,既有“现收现付制”也有“基金积累制”;而且各地探索试点形成了今天的碎片化局面,各地政策差异性大;部分群体涉及历史沿革和改制并轨等,更加大了复杂性。随着公共政策挂钩倒逼,员工社保意识觉醒,企业社保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已经从早期的“参保缴纳”发展到“待遇申领”“解答咨询”“统筹规划”等。
余清泉指出,目前不少企业已经选择了对社保业务进行外包或者选择代理公司办理,但是对于传统人力资源服务的劳务派遣、社保代理、薪酬代发等产品,均是单点解决方案,金税三期和五证合一政策全面实行后,存在合规风险,用人单位在选择时也要谨慎,避免埋下隐患。
【解读】
关键点1
社保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按照北京市社保中心本月发布的申报要求,用人单位从今年的6月5日起至7月25日期间要为员工进行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职工是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新进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关键点2
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的需按新标准
北京市统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水涨船高”。随着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17年度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最低为3082元,最高为23118元。
其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也确定。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此外,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内到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
关键点3
读懂对账单保障社保权益
从本月起,参保职工就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核对自己2016年度社保缴费情况。凡是在2016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自今年6月1日起,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渠道,查询打印2016年度社保对账单,核对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北京市社保中心介绍,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6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如果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可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 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