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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务规定,语文科和外语科考前30分钟,其他科考前25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每科开考和结束前,考点安排一名副主考在司铃控制室进行监督。
考试院提醒考生,除了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标准化考试模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包括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涂改液、胶带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的指导下正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