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晋华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近日被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5月16日新华网)
□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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