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合同期先于服务期届满如何处理?
买机票后收骗子短信 旅客告两单位泄露个人信息
旅游购物后悔 工商调解退货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17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购物后悔 工商调解退货

 

外出旅游买点地方特产和纪念品,是许多人的一种习惯,但是有些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往往经不住诱惑,购买一些超出预算的商品。日前,延庆工商分局就接到一起关于旅游购物后悔的消费投诉,通过工作人员的调解,该消费者顺利收到退回的货款。

来自宁夏的消费者马先生跟旅游团到延庆旅游,在一家销售北京特产的购物场所购买了价值4728元的玛卡粉。回到宁夏老家后,马先生发现价格虚高,后悔购买了这么贵的商品,便想将商品退回,但是商家不予,于是马先生拨打了延庆工商分局的投诉举报电话。大榆树工商所的干部在电话中了解了马先生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商家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商家同意退货,钱款通过微信转账给马先生,马先生将玛卡粉邮寄回商家。马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购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正规场所。旅游购物时,应该选择证照齐全的专卖店或大型商店。一方面可以购买到质量好的商品,另一方面便于售后维修等。尽量避免在流动商贩处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第二,切记冲动消费。旅游购物时,要提前计划好购买哪一类的商品,准备给多少位亲人、朋友,切记因为要离开旅游景点而冲动消费。

第三,留存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后,要保存好购物票据及发票等凭证。便于日后的维修及退换服务等。通过留存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庆工商分局 曲远超)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