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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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潮奔涌 风帆正劲
改变老年用品难觅现状需政策引导
企业帮员工“脱单” 利大于弊
“儿童食品”监管 亟需完善标准规范
家长作业
“学习成绩保证金”保证不了什么
对于“瞒报” 必须“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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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于“瞒报” 必须“零容忍”

 

张国栋:2月14日,湖南涟源发生煤矿爆炸事故,事发后当地发布通报称,事故共造成9人遇难。后经核查,实际遇难人数为10人,其中1人确认被瞒报。因瞒报遇难人数,三名当地官员被立案调查,另有多人被警方控制。要知道,瞒报事故本身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且影响抢险救援的最佳时机,使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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