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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泄露信息的“内鬼”待揪出?
政府网站长期不更新 问责官员有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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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还有多少泄露信息的“内鬼”待揪出?

 

刚生好宝宝,推销短信就来了?上海20万条新生婴儿信息被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两年内窃取。浦东法院近日对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判决。(2月13日东方网)

同在疾控中心工作且为上下级关系的韩某、张某的犯罪过程,勾勒出窃取、转手、出卖婴儿信息以牟利的完整链条:韩某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全市新生婴儿信息,然后向张某发送,张某再将信息转卖给专做婴幼儿保健品生意的范某,范某再出售给更多的同行。这样的个人信息倒卖链,也是各个环节相关人等密切“合作”的利益链。从信息的源头获取者,到中间商,再到非法使用人员,都为了牟取各自的一己私利,置他人的正当权益和相关法规于不顾,干着这桩见不得阳光的营生。

单位出了“内鬼”,其个人劣行,并不代表绝大多数有良知、有底线的员工,但至少也说明,在这种掌握着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对于如何保管好这些信息,以维护他人的合法正当权益,仍缺乏相应的认识。从媒体披露看,单位“内鬼”出卖他人信息并不在少数。

上海疾控中心这两名“内鬼”遭法律严惩,自然大快人心,但显然,只要人们的正常生活仍遭受无端的外来骚扰,或是面临骗子的精准诈骗,那就意味着“内鬼”远未肃清,公民的信息安全还远谈不上有保障。对此,公民个人要提高信息保护意识,掌握公民信息的单位、组织要建章立制,严防信息泄露,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内鬼”须依法严查,绝不姑息。

□屈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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