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北京市教委昨天发布《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在保留有传统美德和仍具时代价值的内容外,增加了部分新内容;语言表述上大大减少了教导式话语,方便学生“易懂能做”。
新规范共15条,涵盖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的主要领域,从学习生活到社会交往,从个人习惯到公共生活规则,突出了导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语言描述上大大减少教导性语言,如“不”等字眼,变管教性要求为正向引导,更易被学生接受。
新修订的《规范》既保留了如热爱祖国、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同学、尊重他人、勤奋学习、保持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勤俭自立、遵守公共秩序、珍惜资源、珍爱生命、文明上网等2004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同时为保留内容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比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内涵,特别是个人层面要求转化为中小学生应遵守的具体行为要求,并强化了遵纪守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保护、国际交往等方面要求。
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行为的突出问题,新规范强化正面倡导,大幅减少约束性要求。例如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要求。
据悉,市教委将把学生行为规范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每一名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