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雾霾天,空气净化器畅销起来,随之投诉也增加不少,2016年12月份,“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有关购买空气净化器引发的消费纠纷60件。昨天,市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购买空气净化器,不可盲目信宣传。
市工商局分析,空气净化器引发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经营者宣传净化器时使用“最好”、“最高效”等绝对化用语,或夸大宣传净化器的功能;商家不守信,拒绝履行购机时的约定;商家以无货为由拖延送货;保修期内出现有异味、噪音大、不具有净化空气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前要掌握一定的空气净化常识,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标注的净化率,最好收集一些使用过的消费者、抽检过的行政部门、生产厂家和专业人士等多方意见后再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