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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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违章指挥 职工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建工集团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今年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边磊) 企业有没有相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有没有安全生产专职人员,有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工会的推动下,这一系列都写进了北京建工集团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据了解,今年,建工集团有望100%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在推动《集体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集团工会干部了解到基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强烈,于是推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想法在2014年被提上议事日程。“六建公司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了14年,现在有了这个专项协议,就相当于有了工作依据,职代会授权工会和职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质询、检查。巡视权有了依据。”建工集团工会干部戴明全说。

在专项集体合同中,明确写入了企业劳动安全保障的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此外,对职工的权利也给予保障,如职工有权拒绝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企业不得因此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降低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从2014年至今,集团已经有6家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集团还为此在去年专门出台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里面规定了职工代表巡视活动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即可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或提出质询;也可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下发整改意见书促进整改;还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职工对某项工作的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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