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继今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第一批21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后,近日,两部门再出重拳,联合下发通知挂牌督办第二批41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月29日《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也“风生水起”,愈演愈烈。不仅活动十分猖獗,而且气焰很是嚣张。诈骗分子借助虚拟空间的掩护,躲在电波网络背后寻找各种机会、利用各种借口大肆行骗,甚至敢于冒充公检法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可谓肆无忌惮、无孔不入。特别是今年以来先后发生的山东徐玉玉被骗致死等典型恶性案件,更是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广泛关注和强烈愤慨,可谓人人喊打,同时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构建联合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的新型联动机制。
然而,应当看到的是,打击治理乃至彻底消除电信网络诈骗现象,决非一日之功和一事之效。这是因为,首先,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诈骗分子不会“金盆洗手”,更不可能“立地成佛”,只会不断变换花样,伺机作案。其次,电信诈骗作为一种依附于电信网络之上的远程犯罪形态,攻击量大、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追踪和抓捕都非易事,很难一次斩草除根。
因此,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须针锋相对,长期作战,不能给诈骗分子任何喘息和可乘之机。尤其是在当前电信诈骗活动依然十分猖獗和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更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要专病专治,猛药治重疴,加强部门协调,运用各种资源,在法治的框架内采取一切非常规手段,集中全力打攻坚战,决不能再让诈骗分子咸鱼翻身。□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