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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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基层地税部门 加强执纪问责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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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基层地税部门 加强执纪问责的实践与思考

 

“营改增”后,基层地税部门在税务稽查、股权转让、二手房交易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同时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委托代征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等方面又是新的廉政风险防控课题。

一、基层地税部门加强执纪问责的实践

近年来,基层地税部门努力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通过执好纪,加强纪律约束;抓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严问责,注重关口前移。努力打造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防止了干部职工不廉行为的发生,为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

二、做好营改增后基层地税部门执纪问责工作的思考

(一)增强执纪监督的能力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交流会等方式,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二要强化正确履职。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三要强化能力提升。要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二)加大动真碰硬的力度

一是抓好常态化的约谈纠偏,对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不良风气、违纪苗头抓早抓小,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抓好“极少数”的责任追究,按照“权、责、罚”三者对等的原则,坚持经济处罚、组织处理与法纪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经济处罚和法纪处罚的力度。通过强化问责,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养成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的习惯。

(三)做好与绩效考核的衔接

通过抓好问责与现有绩效管理系统的有机衔接,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落实好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达到问责与绩效评估相互促进的整体功效。特别对责任追究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并将追究结果与对单位的评价结合起来,凡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在当年度目标考核中要扣除相应的分数,直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增强监督检查的刚性

在监督方式上,通过绩效考核、开展税务执法监察、进行离任审计、设置专职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内部监督;通过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聘请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组织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述职述廉、使用廉政监督卡、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进行外部监督。

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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