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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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密云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出新规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惠及义务兵、烈士遗属、复员军人等3300余人
 

本报讯(记者 王路曼 通讯员 谢安康 王纪平)密云区日前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密云区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了优待金的标准和管理,惠及全区义务兵、烈士遗属、复员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3300余人。《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密云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44人,每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近200人,新规明确优待金由区财政负担,统一发放,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办法》中,优待金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以及对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当年市民政局有关通知执行。孤老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孤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孤老病故军人遗属,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10%标准发放;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5%标准发放;具有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其最高的优待金标准发放。

该《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10月30日前,密云民政局审核各镇街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和优抚对象名单及金额;12月底前,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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