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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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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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陈女士问:职工单位收购了一家公司,该公司有工会,但是该公司负责工会方面的工作人员都已不在,很多关于工会的材料没有了,找不到该公司的上级工会。需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建议职工单位工会致电所在区朝阳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电话:87316659咨询。

法律咨询

吴先生问:职工基本工资是1500元,绩效工资1560元,单位安排职工休息日加班,该如何给加班费,单位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是否合理?计算出来的工资基数,是否可以每小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0.86元?

答: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绩效工资计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该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不低于10.86元,加班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单位另行计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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