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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 南
出台意见规范医疗设备捐赠

 

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南省卫计委获悉,河南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医疗设备捐赠问题的通知》,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医疗机构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禁止定向招标,避免“钓鱼式捐赠”。

该通知指出,医疗设备允许合法捐赠,但务必禁止以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的名义规避试剂、耗材招标采购,形成垄断事实,即医疗机构可以接受捐赠,但禁止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禁止以任何曲线方式、任何名义定向采购,禁止合作合资购买设备或设备入股等方式,产生变相行贿受贿行为。

该通知明确,卫生计生单位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明确规定接受捐赠不得与试剂、耗材招标采购挂钩,不得涉嫌不正当竞争。

同时,河南省卫计委要求,河南省卫生计生单位要立行立改,对所有现行使用的捐赠、投放、借用检查检验设备,均要重新挂网公开进行试剂、耗材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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