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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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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 津
向社会公布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

 

新华社电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决定,从今年9月起对市辖区县的水环境质量实行月排名通报制度。22日,天津市首次向社会通报了16个市辖区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根据通报,今年8月水环境质量较好的为红桥区、河西区和静海区,南开区和武清区排名垫底。

近年来,尽管天津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形势不容乐观。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介绍,在115个有效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Ⅳ~Ⅴ类水质断面26个,占22.6%;劣Ⅴ类水质断面高达77个,占67%。其中,主要污染物中氨氮平均浓度3.47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2.5倍;总磷平均浓度0.588毫克/升,超标1.9倍;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10.0毫克/升,超标0.7倍。

天津市环保局水环境保护处副处长陈津鹤表示,为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天津将继续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切实推动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三大污染源头治理。同时,强化考核问责,继续严格实施区县水环境质量月监测排名办法及相关考核问责办法,真正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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