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到重点排污单位将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信息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以往人们看到的大多是“成绩单”式的喜报。然而,公开污染物信息这样的“家丑”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亮出“红黄牌”,这一举措虽然“苦口”,却是推动政府提高公信力的一剂“良药”。(9月7日新华网)□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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