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人物
3上一版  下一版4
 
张善武: 三句话不离安全
痴心学法求实效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6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痴心学法求实效
——记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综合稽查科副调研员尹学庆
 

“法痴”这个雅号,对于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综合稽查科副调研员尹学庆来说,绝对名副其实。她对法律的学习达到痴迷的地步,废寝忘食地“啃”遍了各类环境法律条文、刨根问底的劲头连单位聘请的律师都觉得她“烦”。但正是这个“法痴”用法喜结硕果:多年来,经尹学庆之手审核发放的处罚决定书几千份,没有一份因法律条文运用不当、证据不足造成的误判、错罚;近百个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用法量“刑”准确,裁定结果均维持原判,无一胜诉。

我们先说说尹学庆为何痴迷于钻研法律?因为她在法律运用上栽过跟头。

一次,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企业有偷排危险废液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刑事处罚,在进入司法程序后的辩护环节,尹学庆因对刑事证据标准把握不准,在证据唯一性上出现问题,法院以“存疑不起诉”为由不予判决,使本该判刑的企业主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痛定思痛的尹学庆下定决心苦学法律知识,她利用点滴时间钻研了水、气、噪声、辐射、固废等环境保护专业法律法规,熟读了《环境污染犯罪“两高”司法解释》《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和刑事司法书籍,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遇到对法律条文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时主动向环保部法律专家、经验丰富的业内优秀律师请教,经常为法律条文中的一个字、一个词与专家们争论得面红耳赤……

尹学庆说,学习法律条文来不得半点主观臆断,一字之差就会“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作为执法人员如果不能准确掌握法律规定和要求,就不能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管手段,“钢牙利齿”的法律就起不到打击、处罚违法企业的目的。同时,误判错罚也会影响到执法部门的形象。

苦学终结甜果。凭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尹学庆先后在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 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获得最佳事例奖。

在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期间,尹学庆发现个别执法队员在制作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时,有时会出现法律条文适用混淆、裁量权运用不当等问题。

为提升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每份处罚案件证据材料准确无误,尹学庆利用所学知识在网上创建了《法制园地》交流平台,根据执法人员常见环境违法类型,分类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模板,使执法人员看着明白、用着方便;创办执法微信群,无论休息时间还是节假日,随时随地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指导;对执法人员承办的优秀案例进行交流点评、共同提高,使全队执法水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2014年4月,执法人员在检查北京立马水泥厂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擅自修改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问题,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依据法律条文对其进行处罚。该企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拒不执行整改要求,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过细致审理、全面调查后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处理。

□本报记者 孙艳 文/摄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