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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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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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江女士问:单位已经不运营了,工会是否可以撤销,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工会法》第16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终止或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建议职工联系所在街道工会服务站。

法律咨询

范先生问:职工原单位和别的单位合并,导致此月工资少了。职工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和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里是否有规定根据月份发放工资的条例?

答: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没有详细的了解,无法断定,如果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工资是按照新的单位规定发放的。劳动合同有三种:一是正常工时制,二是综合工时制,三是以一定工作量为规定的劳动合同。建议职工了解下自己的劳动合同和解除的原劳动合同规定后,查看工资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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